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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日期延至
2026年2月13日(星期五) 

【頒獎典禮】

日期: 2026年4月11日(星期六)

時間: 上午11:00-下午1:00

地點: 九龍塘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4樓會議廳

主禮: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(特殊教育) 李慧冰女士

香港特殊教育學校校長聯會  主辦
第二屆「香港特殊教育服務工作人員愛心獎」 2026

          在現時社會經濟環境下,不少殘疾人士服務人員面臨具大的人手不足及工作壓力。本會希望藉「愛心獎」表揚活動,為前線工作人員打氣,以及肯定他們的貢獻。 2026年的年度主題為「家校同心護幼苗」,以表揚工作人員在崗位中積極推動家校合作,以照顧及培育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成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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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殊教育服務工作人員愛心獎
簡介

           健全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、專門教育保障機制,是二十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中的重要內容之 一。特殊教育是教育工作中重要的一環,不能讓任何一位孩子掉隊、不能放棄任何一個孩子, 是每一個學校、每一個家庭以及特殊教育工作人員的重要責任。

          設立此獎項是表揚致力為有特殊教育需要服務的教育工作人員,並配合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 師德師風的重要論述摘編》註對教育工作人員德行的重視,讓社會大眾更了解服務有特殊教 育需要的學生的工作,並對學生的專業及辛勞表達讚賞及肯定。期望透過此獎項,鼓勵及支 持特殊教育工作者繼續做到-尊重及愛護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,啟發學生成材,培養他們 克服種種困難,勇於面對挑戰的態度,從而積極生活,回饋社會。

註: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師德師風的重要論述摘編》 http://www.moe.gov.cn/jyb_xwfb/moe_2082/2021/2021_zl37/2021shideshifenglunsu/202105/t20210511_5308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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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代公寓樓

獎項目的:

表揚在特殊教育工作上,能盡心盡力為學生服務的教職員,其工作表現值得業界認同及讚賞,豎立楷模。

贊助:

包玉星基金

主辦機構:

香港特殊教育學校校長聯會

協辦機構:

香港教育大學
特殊需要與融合教育研究所

支持機構:

九龍地域校長聯會
津貼小學議會
香港直資學校議會
香港島校長聯會
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
新界校長會
職業訓練局殘疾人士職業訓練處
(按筆劃排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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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方法

參選資格:

  1.  任職於香港學校(中學、小學、幼稚園、特殊學校及大專院校)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職員;
    (*註1:如已有過去三年內曾獲愛心獎或優異獎者,不會被考慮。    *註2:如在主流學校、大專院校或特殊學校宿舍部負責或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教師、講師、教學助 理、專責人員、照顧員、助理等崗位的工作人員,均符合參選資格。)

  2. 在職員工必須為全職,並需在該校服務至少 3 年。

 

獎項:

  1. 「優異獎」得主獲港幣$500 作為獎勵,其提名人(教職員及家長)各獲港幣$500 以表支持;

  2. 「愛心獎」得主獲港幣$2,000 作為獎勵,其提名人(教職員及家長)各獲港幣$1,500 以表支持。


我們期待從業人員的積極參與,並共同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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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選準則

  1. 肩負使命,盡忠職守;引領學生,精益求精;以徳立身,樂於奉獻。

  2. 積極推動家校合作,關愛學生全人成長,提升家校幸福感。

遴選程序

  1. 由學校進行初選,參選者須由一名教職員及一名家長提名;經校長或副校長推薦;推薦 者必須為本會會員。

  2. 獲推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後,選出「優異獎」及「愛心獎」得獎者。

評審團

由社會賢達、主辦、協辦及支持機構代表擔任。

截止日期

2026 年1 月30 日(星期五)下午5:00

頒獎禮日期

2026 年4 月11 日(星期六)上午10:30
香港九龍達之路78 號生產力大樓4 樓會議廳 (暫定)

首屆「香港特殊教育服務工作人員愛心獎」

「愛心獎」得獎者

經七位評審委員會成員運用評分表評分,選出最高得分的10位候選人,交由本會執行委員會通過名單。以表揚他們在特殊教育工作上,能盡心盡力為學生服務的教職員,其工作表現值得業界認同及讚賞,豎立楷模。

提名及獲獎者來自中學、小學、幼稚園、特殊學校及大專院校,均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職員;除教師外,亦包括非教學人員,如:社工、宿舍家長、護士、學校助理、工友、司機等職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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